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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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关于开展2010年四川省
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院党办 2010年3月11日】

   
 

各位老师:

  2010年度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以及具有特殊才能并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均可推荐。推荐选拔对象以中青年为主。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入2010年度省优秀专家的推荐选拔范围。省优秀专家管理期满后仍符合条件的,可再次推荐。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候选人须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请严格参照表末“填表说明”填写)

  2、单位盖章的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一份,内容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主持或参加过哪些重大项目,是否获奖,是否转化、推广,产生哪些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发表的主要论文、著作(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等情况。

  3、附件材料一套(单独装订),含: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材料。

  4、所在单位填写《一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除附件材料外)请同时附电子文本。

  三、有关注意事项和要求

  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管理期满后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再次被推荐、评定管理(2006年及以前评选为优秀专家的管理期已满,具体名单可向学校人事处查询)。再次推荐、评定与首次推荐、评定程序相同。

  请愿意申报的老师于2010年3月14日前将材料送学院党办。

  联系人:王晓辉; 联系电话:85412314。

  附件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填报说明及学科分类

  附件3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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