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非营利组织的民办博物馆
发布日期:2011-12-01 作者:管理员来源:
12月1日上午,在四川大学博物馆学术报告厅,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太刚教授为全国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做了题为“作为非营利组织的民办博物馆”的专题报告。刘老师长期从事宪法和行政法研究,主要著作有《行政许可法注评》,《世贸法学》等。
首先,刘老师从非营利组织的理论解释、特征辨析、法律界定等方面阐释了目前中外公共管理研究机构关于“非营利”提出的理论实践观点,并结合政府、市场、社会与民办博物馆的相互关系指出了我国民办博物馆的基本现状及主要面临的问题。
目前,中外学者关于非营利组织最常用的理论阐释是政府市场双失灵理论,而刘老师则从中国本土的公共管理史出发提出了“需求溢出理论阐释”,并结合红十字协会与政府市场机制的离合详述了“需求溢出”的定义及强制与自愿两种利他行为。他认为非营利性质的自愿利他的出现早于政府权威基础上的强势利他。
谈到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兴起,刘老师认为改革开放的前后对比使社会认识到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败,希望寻找第三条经济文化发展的道路。公民自由意识与参与意识的觉醒及西方国家带来的文化、政治自愿也成为我国非营利组织兴起的重要原因。关于民办博物馆的兴起缘由,刘老师则运用“需求溢出理论”从各类需求价值顺序、传宗人理性和博物馆价值出发,进行了解释。
针对学术界对非营利组织界定、特征的争议,刘老师提出了排除界定法和特征界定法。他从特征辨析出发,着重说明了“非营利性”所面临的挑战,认为中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存活区别于美国的政府依赖性,需要利用市场这一主要造血机制获取资源。并且指出民办博物馆“非营利性”的认识误区,认为各民办博物馆可以突破“没有任何利润分配”的限制。
谈到民办博物馆的发展历程,刘老师认为可以分为三个时期: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1991年是发展的体制外阶段,1991年至1998年是批准设立阶段,1998年至今是登记管理阶段。他还从开办资金的来源、与政府的关系等方面将民办博物馆分为了八大类,并由此提出了我国民办博物馆主要面临的造血机制和制度困境的问题。认为目前我国民营博物馆处于“双重歧视”阶段,既区别于国办博物馆得到的优厚待遇,又得不到文化企事业单位的重视。亟需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寻求机遇与挑战,促进民办博物馆的新发展。
讲座结束后,刘老师还就民办博物馆的界定、法律制定缺陷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与在座馆长进行了交流,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