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研究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2 作者:管理员来源: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十条第(一)项和《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川大研[2021]248号)第二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因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拟对以下学生作退学处理。

因难以联系上本人,《拟退学处理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特予公告方式送达。如本人有异议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学院联系电话:028-85996612

邮箱:history@scu.edu.cn

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文科楼2526

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

20221122

附件:拟作退学处理告知公告送达名单

学号

姓名

专业

入学时间

学制

最长学习年限

201632***0001

*

考古学

 2016.9

 3

 6

201632***0028

*

中国史

 2016.9

 3

 6

201922***9199

*

旅游管理

 2019.9

 2

3

201922***9203

*

旅游管理

 2019.9

 2

3

201922***9221

*

旅游管理

 2019.9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