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国家领军人才培育项目”、“青年杰出人才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4 作者:来源: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抓住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历史机遇,深入推进四川大学“双一流”建设,进一步做好人才人物培育工程,打造具有中国气派、川大特色的“川大学派”,真正出流派、出观点、出名著,四川大学现在启动2021年哲学社会科学“国家领军人才培育项目”及“青年杰出人才培育项目”。请各单位根据《四川大学“国家领军人才培育项目”和“青年杰出人才培育项目”实施办法》(详见附件)要求组织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强调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报人应当是本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2、申报人年龄要求:“国家领军人才培育项目”申请者必须是55岁(含)以下;“青年杰出人才培育项目”申请者必须是45岁(含)以下。
(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请书的受理要求
1、申请书填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申请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见附件)。
2、申请书规格:一律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一式5份;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3、项目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项目申请人需填写汇总表。
5、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须先登录社科处网上的“新社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申报书电子版(登录四川大学社科科研管理系统,进入“纵向项目”的“项目申报”,点击“申报计划”,选择“2021年四川大学‘双一流’人才专项”,点击“进入申报”,然后点击“新增”,项目子类选择“国家领军人才培育项目”或“青年杰出人才培育项目”,然后根据所申报的具体项目进行填写);申报书纸质版交各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将材料报送至社科处;科研秘书另需统一收集本单位的汇总表电子版,并将电子版内容汇总后发送至:yang_f@scu.edu.cn。
6、报送地点:纸质材料交社科处207A室。
7、申报时间:即日起至5月21日止。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28-85403474
四川大学社科处
2021年5月14日
附件【附件1:四川大学“国家领军人才培育项目”和“青年杰出人才培育项目”实施办法(2021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