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关于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5 作者: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总结2016年至2020年我国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行评奖委员会职责,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行评奖办公室职责。
二、我校的申报、推荐工作由学校社科处负责组织。
三、本次评奖材料请于2021年5月18-22日按《实施办法》的要求交行政楼209办公室。
联系人:文萍 联系电话:85403377 电子邮箱:24214383@qq.com
社科处
2021.3.12.
附件【附件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