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四川大学2017-2018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8 作者:管理员来源:
各位同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奋发向上,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比,要求各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研究生评优工作。现将2017-2018学年度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㈠. 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评选条件如下:
7.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㈡.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校、院(中心、所)研究生党团组织、研究生会、研究生班级学生干部属于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范围。
2.担任研究生干部期间认真负责,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带领本单位本班级研究生同学积极开展学术科技、生活服务、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评选范围:
在16、17级研究生中评选(2018级直博的研究生可以参评,延期毕业的原则上不参评)。
三、评选程序:
1、公布评选信息
学院须通过多种方式将评选信息向研究生公布,确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到位,让学生人人知晓。
2、学院评选
遵循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院公示三天的基本程序规范进行,确定学院获奖学生人选。
3、报送书面材料
入选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学生分别填写《四川大学优秀研究生评审表》(见附件一),《四川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见附件二)并附论文或研究报告等学术成果复印件。
学生书面申请材料交学院学生工作组,经学院审查后统一交研工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四、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比例:
1、优秀研究生占本单位参评研究生总数(不含延期毕业研究生)的20%。
2、优秀研究生干部占本单位参评研究生总数(不含延期毕业研究生)的5%。
五、其他说明
请各学院于10月12前将评奖结果书面材料报研工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其内容包括:
①、推荐获奖研究生或获奖研究生干部的评审表(附件一)和(附件二);
②、四川大学2017-2018 学年度优秀研究生、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简表(附件三)。
所有附件在辅导员QQ群共享里下载。
四川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