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四川大学2017-2018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8 作者:管理员来源:

各位同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奋发向上,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比,要求各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研究生评优工作。现将2017-2018学年度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㈠. 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评选条件如下:

  1. 认真学习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个自信”,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1)努力学习,认真上好专业课,积极参加形势教育课和政治理论学习,所学课程均达到优良。 4.在具有扎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同时,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级各类学术活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3. 5.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本学年至少参加两次公益活动。对热心为同学服务,成绩显著的研究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5. 3.本学年的学业必须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7.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㈡.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校、院(中心、所)研究生党团组织、研究生会、研究生班级学生干部属于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范围。

2.担任研究生干部期间认真负责,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带领本单位本班级研究生同学积极开展学术科技、生活服务、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1. 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二.评选范围:

在16、17级研究生中评选(2018级直博的研究生可以参评,延期毕业的原则上不参评)。

三、评选程序:

1、公布评选信息

学院须通过多种方式将评选信息向研究生公布,确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到位,让学生人人知晓。

2、学院评选

遵循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院公示三天的基本程序规范进行,确定学院获奖学生人选。

3、报送书面材料

入选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学生分别填写《四川大学优秀研究生评审表》(见附件一),《四川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见附件二)并附论文或研究报告等学术成果复印件。

学生书面申请材料交学院学生工作组,经学院审查后统一交研工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四、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比例:

1、优秀研究生占本单位参评研究生总数(不含延期毕业研究生)的20%。

2、优秀研究生干部占本单位参评研究生总数(不含延期毕业研究生)的5%。

五、其他说明

请各学院于10月12前将评奖结果书面材料报研工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其内容包括:

①、推荐获奖研究生或获奖研究生干部的评审表(附件一)和(附件二);

②、四川大学2017-2018 学年度优秀研究生、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简表(附件三)。

所有附件在辅导员QQ群共享里下载。 

       

 

 

                                                四川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