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四川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8 作者:管理员来源:
各位同学: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毕业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干部奋力拼搏、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学校决定进行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原则上应在学习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评选范围:在即将毕业的2019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中评选(延期毕业生原则上不参评)。
三、评选程序:
1、公布评选信息
学院须通过多种方式将评选信息向2019届毕业研究生公布,确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到位,让学生人人知晓。
2、学院评选
遵循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院公示三天的基本程序规范进行,确定学院获奖学生人选。
3、报送书面材料
入选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学生分别填写《四川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表》(见附件一),《四川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评审表》(见附件二)。
学生书面申请材料交学院学生工作组,经学院审查后统一交研工部。
四、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比例:
1、优秀毕业研究生占本单位毕业研究生总数(不含延期毕业生)的20%。
2、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占本单位毕业研究生总数(不含延期毕业生)的5%。
五、其他说明
请各学院于10月12日前将评奖结果书面材料报研工部,其内容包括:
①、推荐获奖毕业研究生评审表(附件一)、获奖毕业研究生干部评审表(附件二);
②、学院推荐名单简表(附件三)。
所有附件在辅导员QQ群共享里下载。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