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四川大学好未来优秀学者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8 作者:管理员来源:
校内文科各单位:
按照“四川大学好未来优秀学者奖2019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好未来优秀学者奖”评选工作已开展,请各单位推荐候选人。“好未来优秀学者奖”是为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龄在38岁以下(不含38岁)的(1981年1月2日以后出生)优秀青年教师而设立,由学校牵头组织评选。现将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和奖励金额
2.四川大学好未来优秀学者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德才兼优、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院级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
二、评选办法
1.候选人政治过硬,严谨治学,学风端正;具有博士学位,在所从事的专业技术领域内已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申报当年1月1日前年龄在38岁以下(不含38岁)的优秀青年教师。已获得过本奖项的教师不能再申报。
2.在学校工作期间取得以下科研成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水平人文社科学术期刊(B级及以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2)主持国家级或教育部项目1项以上。
3)获得省部级奖项1项以上(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3.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项目”资助者优先推荐。
4.凡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得申报。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务必在2018年5月13日前完成推荐、公示工作,相关材料报社科处(望江校区行政楼210办公室),逾期未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参评资格。
四、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将《“四川大学好未来优秀学者”奖推荐表》(附件1)、《“四川大学好未来优秀学者奖”被推荐人在学校工作期间主要学术贡献》(附件2)和公示材料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社科处,“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wangju@scu.edu.cn。
联系人: 王炬 联系电话:85405147。
四川大学社会科研究处
2018.4.28